常在知識家上看到有網友問『朋友向他借用帳戶,能不能借』的問題,當下筆者常搖頭感嘆,很多人就是利用人不了解法律及朋友道義,而陷友人於不義的境地。

 

因為根據法律:『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,除涉嫌違反刑法幫助詐欺罪外,亦涉嫌觸犯幫助洗錢罪,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』,而且現在開戶雖然麻煩,但也並非不容易,只要有正當理由,為何不能自己開戶呢?

 

況且,朋友固然重要,但是若朋友無法諒解你拒絕出借帳戶的理由,那麼他就是抱持著利用你來謀取他個人私利的心態,這種朋友不交也罷。

 

 

與朋友來往,也要懂得保護自己!!!

 

 

 

以下為摘錄自台北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的網頁(http://www.pcc.moj.gov.tw/ct.asp?xItem=179153&ctNode=19855&mp=011)

 

 

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,除涉嫌違反刑法幫助詐欺罪外,亦涉嫌觸犯幫助洗錢罪,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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